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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或停用

客戶資料有變時,請及時更新客戶。同一個客戶被輸入了兩次,就把兩者合併;不再與某個客戶往來,就停用它。

修改或合併客戶需要 Account 模組的 View 和 Edit 權限;停用客戶或把另一個客戶合併進來,需要 Account Delete 權限。角色設為 Own records only(只限自己的記錄)時,只能對自己的客戶進行這些操作。

編輯客戶

  1. 打開客戶,在 ··· 選單中選擇 編輯。
  2. 修改資料。客戶類型 不能更改。
  3. 選擇 儲存變更。

合併重複客戶

  1. 打開要保留的客戶,在 ··· 選單中選擇 合併重複客戶…。
  2. 選擇重複的客戶,再為每個不同的欄位選擇要保留的值。
  3. 查看將要轉移的內容,然後選擇 合併客戶。

停用客戶

  1. 打開客戶,在 ··· 選單中選擇 刪除。
  2. 閱讀 停用客戶 確認訊息,然後選擇 停用。

之後會發生甚麼

本節:之後會發生甚麼
  • 編輯: 客戶顯示新資料。已開立的發票保留開立時的客戶名稱和地址;草稿和新單據使用新資料。
  • 合併: 重複客戶的聯絡人、商機、活動、草稿和未結單據會轉到保留的客戶,重複的客戶隨後被刪除。它已開立的發票和貸項通知單保留原來的客戶資料,並計入保留客戶的餘額。
  • 停用: 客戶從有效列表中消失,但歷史紀錄保留。企業客戶的聯絡人和單據保持不變;停用個人客戶時,它的聯絡人亦會一併停用。

需要注意的規則

本節:需要注意的規則
  • 合併無法撤銷。只會列出同一類型、而且您有權編輯和刪除的客戶。
  • 保留的客戶保留自己的客戶編號和負責人。
  • 停用的選單項目顯示為 刪除,但不會抹去任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