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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或停用

客户资料有变化时,请及时更新客户。同一个客户被录入了两次,就把两者合并;不再与某个客户往来,就停用它。

修改或合并客户需要 Account 模块的 View 和 Edit 权限;停用客户或把另一个客户合并进来,需要 Account Delete 权限。角色设为 Own records only(只限自己的记录)时,只能对自己的客户进行这些操作。

编辑客户

  1. 打开客户,在 ··· 菜单中选择 编辑。
  2. 修改资料。客户类型 不能更改。
  3. 选择 保存更改。

合并重复客户

  1. 打开要保留的客户,在 ··· 菜单中选择 合并重复客户…。
  2. 选择重复的客户,再为每个不同的字段选择要保留的值。
  3. 查看将要转移的内容,然后选择 合并客户。

停用客户

  1. 打开客户,在 ··· 菜单中选择 删除。
  2. 阅读 停用客户 确认信息,然后选择 停用。

之后会发生什么

本节:之后会发生什么
  • 编辑: 客户显示新资料。已开具的发票保留开具时的客户名称和地址;草稿和新单据使用新资料。
  • 合并: 重复客户的联系人、商机、活动、草稿和未结单据会转到保留的客户,重复的客户随后被删除。它已开具的发票和贷项通知单保留原来的客户资料,并计入保留客户的余额。
  • 停用: 客户从有效列表中消失,但历史记录保留。企业客户的联系人和单据保持不变;停用个人客户时,它的联系人也会一并停用。

需要注意的规则

本节:需要注意的规则
  • 合并无法撤销。只会列出同一类型、且您有权编辑和删除的客户。
  • 保留的客户保留自己的客户编号和负责人。
  • 停用的菜单项显示为 删除,但不会抹去任何内容。